南通市有关政策法规

南通市“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2-13 09:38:33 浏览次数: 【字体: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深入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关键时期。根据《南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南通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编制南通市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主要阐明南通教育事业的发展基础、发展背景和发展目标,明确南通教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我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做好各项教育工作的重要依据,是建设教育现代化市级示范区、实现南通教育之乡新发展的共同愿景。
  第一章 发展基础与发展背景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二五以来,我市全面贯彻落实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教育现代化为引领,统筹发展各级各类教育,切实加大教育投入,不断深化教育改革,教育事业主要发展指标达到或接近全省领先水平,位居苏中苏北首位,为深入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奠定了坚实基础。
  教育规模结构日趋合理。十二五末,全市幼儿园443所,在园幼儿16.42万人;小学322所,在校生32.56万人;初中162所,在校生15.51万人;高中49所,在校生8.3万人;特殊教育学校7所,在校生0.1万人;中等职业学校20所,技工学校11所,在校生8.02万人;普通高等学校8所、成人高等学校2所,在校生11.4万人。其中,省优质幼儿园321所、四星级普通高中23所、省特殊教育现代化示范学校4所,国家中职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4所、省高水平现代化职业学校9所,国家级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2所、省示范性高职院校2所。全市建成市级社区大学1所、县级社区学院6所、乡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100所、居民学校1772个。各类教育发展较好满足全体受教育者和广大社会成员的终身教育需求。
  教育发展水平持续提升。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由十一五96.6%提高到99%,公办幼儿园占比由十一五47.6%提高到63.5%。所有县(市、区)均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国家督导检查,成为全国首批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地级市;73%的义务教育学校达到省定现代化办学标准;高中阶段毛入学率由十一五99%提高到100%;义务教育学业质量监测和高考主要指标全省领先。创建职业教育省级品牌特色专业67个、省高水平示范性实训基地23个。新增本科院校1所、高职高专2所、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分院4所;2所高校更名转型;南通大学建成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继续教育体系加快构建,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56.9%
  教育改革开放稳步推进。实施中考改革、地方政府促进高职教育发展等十项国家级、省级教育体制改革试点,不断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推进中高职衔接培养试点,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9项,其中特等奖1项,一等奖2项,居全国地级市前列。李吉林情境教育和李瘐南自学·议论·引导教学法全国推广。教育对外开放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市120所中小学开展国际合作交流,建立省级汉语国际推广基地2所、海外孔子课堂1个。
  教育保障能力不断增强。教育经费投入稳步增长,全市十二五教育教育经费总投入742.3亿元,其中财政性教育经费668.5亿元,年均分别增长14.5%20%。各级各类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全面建立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不断完善。办学条件不断改善,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583万平方米;70%中小学校达到数字化校园建设标准。教师队伍素质不断优化,中小学现有江苏省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17人、正高级教师61人、在职特级教师145人。
  教育贡献度显著提升。十二五年均向高等院校输送优质生源3.6万人,为地方培养技能人才4.6万人,培训各类人员50余万人次;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率达98.22%,在通高校毕业生本市就业数达本地生源数115%,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10.78年,新增劳动力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13.9年。产教融合深度推进,建立省级大学协同创新中心2个,组建职业教育集团10个,服务南通经济发展水平和区域影响力不断提升。
  表1十二五期间教育事业发展主要指标变化情况 

  指标

  十一五末发展情况

  十二五末发展情况

  省优质幼儿园(所)

  226

  321

  公办幼儿园占比(%

  47.6

  63.5

  四星级普通高中(所)

  17

  23

  国家中职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所)

  1

  4

  普通高校(所)

  6

  8

  省级品牌特色专业(个)

  24

  67

  省高水平示范性实训基地(个)

  ——

  23

  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

  10.78

  新增劳动力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13.5

  13.9

  财政性教育经费(亿元)

  68.3

  165.3

  中小学校数字化校园建设达标(%

  ——

  70

  正高级教师(人)

  ——

  61

  第二节 发展背景
  十三五时期,南通将推进转型发展,加快富民进程,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长三角北翼经济中心、重要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创新之都、宜居宜业富有魅力的花园城市。教育发展是南通经济社会发展的组成部分,起着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的关键作用,直接关系到全面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必须凸显教育的优先发展地位和关键支撑作用,深入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作出应有贡献。
  同时,十三五时期也是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快建设教育现代化示范区的关键时期,教育改革发展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来看,南通转型发展、创新驱动加快推进,迫切需要教育对接南通“3+3+N”产业体系的需求,培养大批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和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南通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充足的人力资源保障。从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需求来看,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带来人口流动及生育政策调整,对教育资源配置和学校布局产生重要影响,迫切需要健全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创新教育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推动教育为民服务迈上新台阶。从教育现代化发展目标任务来看,南通作为全省教育现代化市级示范区建设单位,在教育现代化建设水平快速提升的同时,也面临一些新的问题与挑战:学前教育资源总量仍显不足;义务教育大班额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区域、城乡、校际之间教育质量还有差距;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结构、层次还需加快优化提升,终身教育体系尚需健全完善;民办教育、教育国际化发展水平不高,百姓对优质化、特色化、多元化教育的需求尚未得到很好满足;教育信息化步伐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快;教师队伍结构性矛盾亟待解决;制约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依然存在,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尚未取得实质性突破。为此,必须坚持问题导向,以教育现代化示范区建设为主抓手,迎难而上、攻坚突破,着力化解发展瓶颈。
  第二章 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第三节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尤其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不断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市级示范区建设,着力提高教育服务人才培养、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南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十三五期间,教育事业发展必须贯彻上述指导思想,并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促公平,提质量。把促进公平、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任务,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促进优质教育资源普惠共享;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完善各级各类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引导学校办出水平、办出特色,促进学生全面、个性、健康发展。
  建体系,补短板。统筹各级各类教育发展,加大对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的支持力度;统筹城乡教育发展,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支持力度;统筹区域教育发展,加大对教育发展薄弱区域的支持力度。
  调结构,强服务。着力优化学校布局结构、层次类型结构、学科专业结构,使教育发展更加契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更好地发挥教育在提升全民素质、推进创新发展、促进民生改善、推动文化繁荣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抓改革,增活力。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教育管理体制、办学体制、考试评价制度、人才培养方式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促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扩大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强化学生国际理解能力培养。积极支持民办教育发展,促进办学主体多元化。
  第四节 发展目标
  到2020年,所辖县(市、区)全部达到省定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要求,全市教育发展主要指标达到全国先进水平,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显著提高,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显著提高,高水平建成江苏教育现代化示范区,努力打造优质公平、包容开放、充满活力的现代教育之乡
  专栏1:教育现代化市级示范区建设工程(一)主要目标。到2020年,现代教育治理体系基本形成,教育治理能力有效增强,高水平建成具有现代教育理念、时代特征和南通特色的江苏教育现代化示范区。(二)主要任务。提高教育普及度、公平度、质量度、开放度、保障度、统筹度、贡献度、满意度,强化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攻坚突破,为全省实现教育现代化和全国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积累经验,提供示范。(四)实施步骤。到2016年,市级教育现代化建设水平综合得分达88分以上;到2018年,市级教育现代化建设水平综合得分达90分以上,所辖县(市、区)全部通过省教育现代化建设水平评估认定,建成江苏教育现代化市级示范区;到2020年,市级教育现代化建设水平综合得分达92分以上,全面实现省定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要求。(五)保障条件。加强组织领导,定期研究部署、指导督促示范区建设工作,分解落实教育现代化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强化政策支持,指导、帮助各地解决教育现代化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健全监测工作机制,开展教育现代化建设水平监测,形成监测分析报告。完善督导考核机制,组织对各县(市、区)教育现代化建设工作开展专项督导。
  体系完备、结构更趋合理。各级各类教育普及水平不断巩固、提高,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保持99%以上,义务教育巩固率达100%,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持续保持100%,全面实施残疾儿童少年15年免费教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基本建成,新增本、专科院校2所以上。继续教育加快发展,终身教育网络城乡覆盖率达100%;校外教育与学校教育协同发展,家庭教育形成有效实施体系,民办教育能够满足入学选择需求。
  公平可享、质量更有优势。义务教育城乡、区域、校际差距显著缩小,实现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省定优秀标准中小学(幼儿园)达90%以上,残疾儿童少年、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群体受教育权得到充分保护,各级各类教育办学标准和质量保障体系基本形成,素质教育深入推进,学生学业合格率、体质健康合格率均达到95%以上。教师队伍建设力度持续加大,教师教育区域优势进一步放大。教育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慧学南通公共服务体系丰富完善。
  保障有力、机制更加完善。各级各类教育财政预算生均公用经费高于省定额标准并逐年提高,教育助学体系健全,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人才培养模式、多元化办学、教师队伍管理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落实并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管办评机制创新深入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立健全,健康安全的学生成长环境持续改善,建成国家级学校安全教育示范区。
  社会认可、群众更为满意。学校、社会教育资源得到普遍开放和有效利用,参与国际合作交流的学校比例达到15%以上。高素质劳动者、专门人才和创新人才基本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2.2 年以上,新增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达15 年以上。学生、社会对学校的满意度和学校对政府管理服务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
  表2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指  标

  2020年目标

  1.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

  99以上

  2.义务教育巩固率(%

  100

  3.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100

  4.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

  60以上

  5.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12.2以上

  6.新增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年)

  15以上

  7.义务教育城乡、校际间条件均衡化比例(%

  其中:教师合理流动比例(%

  100

  15以上

  8.“三通两平台覆盖率(%

  95以上

  9.省优质幼儿园比例(%

  90以上

  10.义务教育学校达省定办学标准比例(%

  90以上

  11.四星级以上普通高中比例(%

  70以上

  12.省现代化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特色职业学校比例(%

  50以上

  13.职业院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

  年终就业率(%

  80以上

  95以上

  14.公共财政教育支出增长比例(%

  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

  15.学生、社会对学校的满意度(%

  90以上

  16.学校对政府管理服务的满意度(%

  90以上

  第三章 主要任务
  第五节 高水平发展15年基础教育
  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完善县级统筹、县镇共建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优质协调的服务体系。全面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科学编制并严格落实区域幼儿园布局规划,原则上主城区按1.2万人、大市按1.5万人配置一所幼儿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总量,全面建立幼儿园服务区制度。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引导和支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保教服务,推进公办园特色化、民办园品牌化办学。落实公办园独立法人资格,加强园长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幼儿园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健全教职工聘用与补充机制,按机构编制标准配齐配足保教人员,建立完善幼儿园教职工工资福利保障制度,依法保障幼儿园教职工合法权益。加强幼儿园规范化管理,贯彻执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幼儿园工作规程》,全面推进幼儿园课程游戏化建设,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做好江苏省深化学前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积极发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构建基本的早教服务体系。
  专栏2:第二期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一)主要目标。到2020年,新建幼儿园100所以上、改扩建幼儿园50所以上;省优质幼儿园和适龄幼儿在普惠园就读比例均达90%;全面建立幼儿园服务区制度。(二)主要任务。各县(市、区)编制实施2016~2020年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重点实施乡镇以下农村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出台居民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优化布局结构,重点建立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服务区制度,实现适龄幼儿就近入园;优化资源结构,重点解决部分地区高收费幼儿园过多问题;优化质量结构,重点加强农村省优质幼儿园建设。完善政府投入、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分担的投入机制。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占比高于5%,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逐步达到小学同等水平。积极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学前教育,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保育教育服务。各县(市、区)制定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专项规划,严格按照标准配齐配足保教人员,所有人员持证上岗,其中教师持幼儿教师资格证比例达到80%。健全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机制,整体提高师资队伍素质。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健全信息公开和动态监管机制。积极开展省、市优质幼儿园创建工作。建立教研指导责任区制度,提升幼儿园办园质量。(三)实施步骤。2016年,制定公布第二期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幼儿园布局规划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2018年各类目标达成60%以上;2020年确保目标全面实现。(五)保障条件。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县级政府主体责任,分解年度工作任务;规范学前教育经费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专项督导和问责机制。
  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督导检查成果,建立健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机制,在财政拨款、教师配置、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向薄弱学校、农村学校倾斜。根据城镇化发展、老城区改造和人口流动等实际,合理规划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拉开优质教育框架,保证适龄儿童就近接受优质教育。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化,全面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实施新优质学校素质教育示范学校建设项目。实行办学标准监测制度,严格控制学校规模和班额,逐步实现标准班额办学,到2020年,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达到省定办学标准。深入实施集团化办学、结对共建、教育共同体、学区联盟等多种形式的联合办学,提高校长、教师交流制度化常态化交流绩效,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率和共享度。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多校划片制度。完善义务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实施义务教育质量提升工程,不断优化课堂教学生态,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进市区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完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大力支持民办学校建设,满足百姓多元化教育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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