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动态>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南通市教育科学“十三五” 规划“教师发展专项”2016年度课题的补充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1-25 17:29:36 浏览次数: 【字体:

通教院发【2016】3号

 

 

各县(市、区)教师发展中心,各有关高校,市直各学校(单位):

经南通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在南通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中设立“教师发展专项”,该专项课题由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南通市教师发展学院联合管理。《关于组织申报南通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教师发展专项”2016年度课题的通知》(通教院发【2016】2号)已下发,电子本见南通市教师发展学院网站通知公告,(网址为:http://www.ntjsfz.net),因该专项为首次设立,部分地区组织申报时存在较大偏差,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明确申报对象

本专项课题面向相关高校(省、市级教师培训基地)、县(市、区)教师发展管理单位(如教师发展中心、中小学教育教学研究室、教师进修学校)、乡村骨干教师培育站及其它对教师发展有研究的单位。
  
二、明晰选题要求

1.本专项课题级别为市级教育规划课题,分为重点资助课题、重点自筹课题和一般立项课题。
  2.“教师发展专项”课题范围为:

教师教育创新研究;新常态师德建设与教师精神培育研究;基于教师发展的支撑性政策研究;教师培训方式研究;乡村教师发展研究;教师发展共同体研究;教师发展地区、校际协作互动研究;教师心理健康状况及对策研究;优秀教师成长个案研究;南通名师学术思想、教学艺术和成长规律的研究;名师学术规范与评估体系研究;以名师为引领的教育体系研究;名师教育教学成果推广研究;名师开展的研究;教师发展性评价研究。

同时,鼓励申报人根据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形势和需要,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研究力量,提出具有较高研究价值、特色优势和创新程度的选题。

三、材料报送要求

1.本专项课题不限额申报。申报人填写《南通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申报评审书》一份(须在相应栏目加盖公章)和《南通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申报评审活页》三份。

2.各县(市、区)学校按“申报人→学校→县(市、区)教师发展中心→南通市教师发展学院”的程序申报。各有关高校、市直学校(单位)按“申报人→学校(单位)→南通市教师发展学院”的程序申报。各县(市、区)教师发展中心、各有关高校、各市直学校(单位)提交课题申报汇总表一份(加盖公章)。

3.已申报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教师发展研究专项”课题并获通过的,不再重复申报;未获通过的若参加此次市级“教师发展专项”课题申报,需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4.各单位报送的材料要求统一用A3纸印制,中缝装订成册;并提供配套的电子版,要确保电子申报数据和纸质申报数据的一致性,电子版统一发至ntjsfzxy@163.com

5.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16年12月1日。

联系单位:南通市教师发展学院
  联系人:严凌琳   电话:89000183

通讯地址:南通市北朱家园路32号  邮编:226001

 

南通市教师发展学院

2016年10月28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