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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南通市教育科学“十三五” 规划“教师发展专项”2016年度课题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1-03 10:16:43 浏览次数: 【字体:

通教院发【2016】2号

 

 

 

各县(市、区)教师发展中心,各有关高校,市直各学校(单位):

经南通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在南通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中设立“教师发展专项”,该专项课题由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南通市教师发展学院联合管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专项课题面向相关高校(省、市级教师培训基地)、县(市、区)教师发展管理单位(如教师发展中心、中小学教育教学研究室、教师进修学校)、乡村骨干教师培育站及其它对教师发展有研究的单位。
  二、申报要求

1.本专项课题级别为市级教育规划课题,分为重点资助课题、重点自筹课题和一般立项课题。
  2.课题申报者根据《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发展规划要点》《南通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项目指南》中所列示的“教师发展专项”范围进行选题论证,填写《南通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申报评审书》和《南通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申报评审活页》。
鼓励申报人根据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形势和需要,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研究力量,提出具有较高研究价值、特色优势和创新程度的选题。

3.本专项课题不限额申报。
  4.课题要求每年提交阶段性研究成果。研究成果须满足教师发展的需求,符合学术规范,体现创新,有所建树。

三、申报方式

1.各县(市、区)学校按“申报人→学校→县(市、区)教师发展中心→南通市教师发展学院”的程序申报,各有关高校、市直学校(单位)按“申报人→学校(单位)→南通市教师发展学院”的程序申报。

2.已申报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教师发展研究专项”课题并获通过的,不再重复申报;未获通过的若参加此次市级“教师发展专项”课题申报,需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四、申报材料

1.每项课题提交《课题申报评审书》一份(须在相应栏目加盖公章)、《课题评审活页>三份。

2.各县(市、区)教师发展中心、各有关高校、各市直学校(单位)提交课题申报汇总表一份(加盖公章)。

3.本专项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均可从南通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下载或从南通市教师发展学院网站(http://www.ntjsfzxy.net/)下载。各单位报送的材料要求统一用A3纸印制,中缝装订成册;并提供配套的电子版,要确保电子申报数据和纸质申报数据的一致性,电子版统一发至ntjsfzxy@163.com

联系单位:南通市教师发展学院
  联系人:严凌琳   电话:81029813

通讯地址:南通市北朱家园路32号  邮编:226001

4.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6年11月16日。


附件1:南通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管理规程

附件2:南通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指南

附件3:南通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专项课题申报评审书

附件4:南通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申报评审书

附件5:南通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申报评审活页

附件6:南通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

 

附件1:南通市教育科学“十三五”管理.doc

附件3:南通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专项课题申报评审书.doc

附件2:南通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指南.doc

附件5 南通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 教师发展专项 课题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4评审活页.doc



 

                                      南通市教师发展学院

                                         201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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